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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六篇

更新时间:2022-05-18 来源: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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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 kǎohé,意思是考试,考定核查。语出《颜氏家训·省事》“有一礼官,耻为此让,苦欲留连,强加考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六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1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从严从准从实考核评价干部,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6年度考核实行“一独立三捆绑”,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考核,考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了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指标设置突出“严”。将选派参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半年以上,选派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的干部,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组为单位进行独立考核,根据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单独设置考核指标。考核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干部定量考核与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结果捆绑,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结果的50%。在考核指标设置上,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班子和干部,在充分考虑各乡镇的环境差异性以及各部门岗位职责特殊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部门、不同类别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点的考核指标,有效区分乡镇、县直部门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考核重点,乡镇设置一种考核指标体系,县直部门再按照党委部门、政府部门、群团部门分别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乡镇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农村经济发展、生态效益与环境质量、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进步、党的建设情况;县直党委部门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围绕工作职能职责、合力推进党的建设等情况,县直政府部门重点考核围绕工作目标定位、完成各项发展目标任务等情况;县直群团部门重点考核发挥职能优势、履职尽责等情况。各类考核指标设置既注重考核业务工作,又注重考核党的建设;既注重考核已经取得的显绩,又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使之充分体现考核的激励性和约束性,以差异化考核体现出考核的公平合理。

  程序量化突出“准”。县委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六个实地考核工作组用1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县13乡镇和56个县直部门进行精准考核。定量考核由县直相关牵头考核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数据经统计部门严格审核后,县委组织部按相关权重评定各领导班子的定量考核得分。定性考核采取同级互评、下级测评、群众参评、服务对象反评等方式,经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测评、分管县领导评价、考核组评价等程序全方位、立体式评价干部。在德的考核上,综合运用正反评德、多维察德、联动审德等方法,考实考准干部之德。在发展实绩考核上,将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表现情况,与事业发展要求和单位职能、班子职能、领导分工进行比对,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进行分析印证,确保该做的事一项不少、核心职能一项不漏。通过晒实绩、评实绩、比实绩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考实考准干部实绩。在群众满意度评价上,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由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深入村(社区)、村民小组与群众点对点、面对面座谈,引导参加考核的群众讲真话、说实话,对考核对象身上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切实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考核评价干部。

  结果运用突出“实”。坚持党建工作责任制前置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结果捆绑,基层党建考核结果没有定格为优秀的党(工)委、机关党建考核没有定格为优秀的总支(支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坚持领导干部个人优秀比例与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结果捆绑,领导班子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且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在15%的优秀比例基数上增加领导干部个人优秀比例;领导班子被评定为一般、较差等次或评定为良好等次但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的,在15%的优秀比例基数中降低领导干部个人优秀比例。考核结果分乡镇、县直部门分类排名,在2016年度的考核中,有4个乡镇、12个县直部门综合评分高、群众评价好,但因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没有定格为优秀,致使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没有定格为优秀。有3个乡镇、7个县直部门因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优秀,综合排名靠前增加了领导干部个人的优秀比例。有4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因综合考核排名靠后,降低了领导干部个人优秀比例。同时,对19名特别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评定为一般等次的1个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开展了诫勉谈话;对7名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或因违纪不定等次的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

  同在一个蓝天下,为什么华西村能够成为中国新农村建设的一面红旗?让世界也为之刮目相看?其中有什么法宝?

  通过今年4月26日对华西村的参观,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作为农村的基层干部,首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要有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要牢牢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要与上级机关保持一致,要与全体群众保持一致,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抓住发展的机遇,实现超前发展,科学发展。要全心全意为百姓谋利益,是工作的原动力和出发点。“有福民先享,有难官先挡”,是为民情怀的集中体现,要廉洁、奉公、自律。

  要有严格的工作原则: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2.坚持走群众路线、3.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身先士卒,只有牢牢把握这些工作原则,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好。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抓好新时期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性,一是抓好党委一班人的学习,努力提高村党委一班人的理论政策水平,我们要利用党的先进性教育的契机,认真抓好全体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永葆共产党的先进性。二是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畅通渠道,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几年来,凡村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我们都能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人说了算,不搞暗箱操作,群众基本满意。三是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利用例会,组织生活月,班子成员之间经常集体谈心,相互交换意见,尤其是党委班子成员在工作中、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一班人都能全力相助,融洽了相互的感情,增强了团结,村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很大提高。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3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党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根据党中央及省委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专、兼职党支部书记。

  第三条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党支部建设这个最重要的基本建设,重点考核党支部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治建设情况。包括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党性锻炼等方面的情况。

  (二)思想建设情况。包括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举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等方面的情况。

  (三)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强支部带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展党员、按期开展党支部换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失联党员排查、不合格党员处置、按时收缴党费以及创新开展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作风建设情况。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带头参加社区共驻共建、组织志愿服务、整治“四风”等方面的情况。

  (五)纪律建设情况。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带头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作用发挥情况。包括服务中心大局、创先争优、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履行统战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内容可以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作适当调整,并予以细化。

  第四条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于年底进行,可以与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合开展。

  第五条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由上一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实施,考核组组长由党委(党总支)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

  考核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个别谈话。谈话范围包括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视需要还可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二)述职评议。被考核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委(党总支)述职并接受评议,同时向本党支部党员述职并接受评议。

  (三)查阅资料。包括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党费收缴使用记录、发展党员工作档案等。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组综合个别谈话、述职评议、查阅资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等次意见,由派出考核组的党委(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

  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书记比例,不超过党委(党总支)管辖党支部书记数量的30%。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一)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认真的;

  (二)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差距较大的;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的;

  (四)党员教育管理问题较多的;

  (五)本人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

  (六)其他不宜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情形。

  第七条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评先评优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由上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建立健全后进帮扶机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规定程序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取消其当年度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参加年度考核的不得评为称职或者以上等次。

  对担任或者曾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拟提拔对象或者拟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的,在组织考察时,须充分了解对其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考核结果,作为能否提拔或者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市直机关工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应当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工作规范有序、保质保效进行。

  第九条各区各系统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共深圳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厅会同市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4

  一、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组织开展以“强学习保方向,争先创优心向党”为主题的征文、摄影、演讲等“社会组织跟党走--献礼二十大”系列活动,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将广大社会组织领域人士紧紧凝聚团结在党的周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推进“党建入章”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推广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志愿服务等做法,开展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科学谋划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思路,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全国知名社会组织。

  3.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多措并举做好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凝聚共识,整合资源,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群众明是非、讲诚信、守良知,树立行业新风尚。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领导工作,增强联系服务群众合力,汇聚起推动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

  二、强力推动县级社会组织“两个全覆盖”

  4.精准摸底排查。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全面摸底统计,建立党建台账,切实做到“五个清”,即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建立党组织情况清、负责人情况清。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按照“一社一策”的要求,分类推进,明确任务举措、进度安排和责任人。

  5.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加强与组织部门、行政审批、教育、文体、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同,严格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党的工作不留空白点。

  6.强化分类指导。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独立党支部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通、区域相邻、就近就便”的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联合组建单位数一般不超过5个。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实现全领域覆盖。对选派的党建指导员,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河北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冀组字〔2017〕24号),加强管理和考核。各市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全覆盖攻坚工作的统筹指导,实行“挂图作战”,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年内实现县级社会组织“两个全覆盖”。

  三、着力推进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7.持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按要求完成省社会组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优化党委委员队伍结构。以党委所属党支部为重点,分类组建省社会组织党委第一分党委和第二分党委,凝聚合力,发挥作用,提高党建工作管理效能。推动建立以业务主管部门或枢纽型社会组织为纽带的行业党组织。

  8.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党员采取小型、灵活、务实的方式参加党的活动。采取资源整合、经费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等方式,推动建设“六有”标准党组织活动阵地。

  9.继续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五个一”为内容,在全省社会组织中持续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再打造20家省属“红色社会组织”示范单位,擦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河北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跃升新台阶。

  10.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省委“3689”工作思路,以党建为引领,围绕社会组织工作目标,找准抓手、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全力支持服务“三件大事”,在助力“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和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重大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11.着力探索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聚焦解决党建工作谁负责、党组织怎么建、党建工作力量弱、党组织如何起作用等问题,以新业态、新就业群体较集中的社会组织为依托,积极配合组织部门(两新工委)、行业部门、街道社区开展覆盖攻坚行动,推动全省新业态、新就业群体领域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覆盖。

   四、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

  12.强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开展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送党刊、送党务工具用书、送制度挂图“五送”活动。发挥社会组织主观能动性,通过管理费用列支等形式,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3.抓实社会组织“三支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高党组织书记与负责人一人兼比例和高学历比例。持续抓好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交流。实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党员力量薄弱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鼓励社会组织加大录用党员职工力度,提高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党员比例。

  14.搭建智慧党建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搭建智慧党建云平台,推动实现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党费收缴,党组织按期换届、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等全网络管理,提高党建业务办理和监管效率。

  五、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15.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持续把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总结“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经验,持续做好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1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纪委作用,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7.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按照厅党组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安排,采取随机抽查和调研走访的方式,加大对省属社会组织党建专项检查力度。加强对县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指导督导力度,组成联合督导组,每月调度一次,每季抽查督导一次,按季度通报各市进度,年底结合评估、抽查等工作,对各市、县社会组织“两个全覆盖”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5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为重点,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

  每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分别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应将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等纳入,可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等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参照进行。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组织二级以下单位党组织书记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省以下各级机关、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开展。

  第四条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五条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应现场述职。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党委(党组)书记应经常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述职评议前,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上级党组织一般以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党委(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根据不同层级实际,可邀请部分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

  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条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与其他业务考核统筹开展。

  述职评议前,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考核内容,注重实绩实效,越往下考核工作越要简化。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上级党组织应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党组)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第七条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应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第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

  中央组织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分别派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等,加强对机关、国有企业、高校述职评议考核的指导。

  各级党委(党组)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

  2月8日上午,集团公司党委召开2020年度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张振戎参加会议并讲话。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隋炳利主持会议。

  本次述职评议考核共有8家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进行现场述职,11家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为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客观公正,达到预期效果,集团公司党委组建了述职评议考评组,由公司领导及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在对现场述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集中点评时,张振戎指出,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对党组织书记一年来抓党建工作的全面“体检”,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再动员、再部署。通过述职,切实感受到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党组织把关定向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从严从实管党治党的氛围日益浓厚。

  特别是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直属党组织坚决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讲条件、不畏艰难,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在大战大考中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圆满收官,充分彰显了基层党建的活力与实效。

  比如,现场进行述职的新能源公司党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决战四季度,冲刺全年总目标”等活动,有力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国际资源和融资租赁公司联合党支部,不断深化与属地单位合作,积极搭建“政企银”党建共建平台,注入了党建工作新活力。农机公司党总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组建党员突击队,切实保证了宾县12万亩土地备耕作业等项目的完成。一重(黑龙江)重工党委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人才积极性,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完成创新课题74项,直接创效500余万元。

  天津研发中心党委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围绕解决国家战略需要、关键技术“卡脖子”难题,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有效激发了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采购中心党委精准落实保障供应各项举措,全力保障物资供应,开展“降成本、降库存、提管理”专项行动,在“两金”压降上取得了新突破。信息中心党委不断深化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1名班子成员带领N名党员、积极分子和业务骨干,建设和服务1个信息业务系统或档案管理工作”为主线,有力推进落实11项重点任务。社会服务中心党工委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荣获“中央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张振戎强调,各直属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全国国企党建会召开5周年、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创新拓展年”,持续推动“23551”党建工作总体思路落实落地。

  持续抓好理论武装

  着力推进“新思想引领”长效机制,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不断加强学习,把握理论体系、领会核心要义、掌握实践要求,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强化主责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融入日常,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理直气壮抓党建、心安理得抓党建。

  着力建强战斗堡垒

  始终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堡垒,不断深化“1+6”基层党支部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的引领力和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好动员群众、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功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不断深化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融合,搭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的载体平台,聚焦公司重大工程、重要项目、重点产品,特别是“3+7+5+43”重大攻关计划、“卡脖子”技术和重点科研项目,组建党员先锋队,深化基层党建联系点、职能部门与二级单位“1+1”联系机制,用好用活党员突击队、责任区、示范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战斗力、检验党建工作成效。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三不一加强”从严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整治不认真、不较真、不负责、不担当“四不”作风问题以及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等突出问题。同时,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公司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对照集团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对照述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持续用力补齐短板弱项,系统谋划好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思路举措,为推动公司高质量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张振戎要求,各直属党组织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办公场所、生产一线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毒和防疫工作。积极开展关心关爱活动,特别是对因公出差、未婚等就地过年的职工,送去组织关心与温暖,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安心安全过好年。会上,新能源公司党委等8家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围绕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述职,并现场回答了考评组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职工代表的提问。

  述职结束后,考评组成员、部分二、三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职工代表,对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测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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