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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

更新时间:2022-08-14 来源: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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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是指经长期历史发展在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与其他人群在客观上有所区分的群体。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个国家可以有不同民族,一个民族可以生活在不同的国家里。初中英语学科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

  [摘要]民族政策是推进我国民族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民族发展方面能够发挥中介作用、调控作用、促进作用和规范作用。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面临政策实践环境的诸多变化,我国的民族政策应遵循服务于各民族发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不断实现优化与创新。

  [关键词]民族政策;科学发展观;优化;创新

  科学发展的实质是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发展离不开民族政策的推动,在民族发展问题上践行科学发展观,离不开民族政策的优化与创新。

  一、民族政策的实质与作用

  民族政策是执政党民族治理理念的具体化,是政府为了处理民族问题、改善民族关系而制定和实施的法规、准则以及措施的总和。

  法规和准则作为一种规范,规约和导引国家、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普通民众在对待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应持怎样的态度、该如何去做,并通过褒扬与惩戒达到维护道义和秩序的目的。措施是贯彻执行和维护法规、准则的具体手段,一是国家的积极干预,即国家根据法规和准则,主动采取行动,保护和支持少数民族的文化特点,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为维护法规、准则的严肃性,对违反法规和准则的行为予以惩处。我国民族政策的特点是以“积极干预”为主,国家主动介入到各种与少数民族相关的社会事务中,比如身份认定、社区发展、国家直接投入和管理的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国家主导的文化活动等。[1]

  民族政策通过具体运行可以发挥出中介作用、调控作用、促进作用和规范作用。

  民族政策是民族理论与民族工作实践的中介。民族政策是执政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政治主张向具体民族工作转化的中间环节,民族政策以法律、法规、准则等形式将执政党和国家的民族治理理念制度化,并进一步通过规范和指导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成员的行动,外化为政府作为或公民行为,发挥民族理论指导民族工作实践的作用。通过理论—政策—实践的循环链条,民族理论会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另一方面,民族工作实践过程出现的问题又会通过民族政策的评估反馈给政策的制定者,并进而督促执政者对民族理论进行思考,对民族政策进行修正和优化。

  民族政策对民族关系具有调控作用。国家凭借合法性权威,依靠政治动员力量和社会资源运用,能够实现对政治单元内部各民族关系的调整,通过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调处和化解民族社会内部以及民族之间的各种矛盾,促进民族内部结构的优化和民族之间关系的顺畅和谐,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局面。公务员之家

  民族政策可以推动民族发展。我国的民族政策以对少数民族的优待和倾斜为特点,能够以外部助推的方式,促进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由于各方面原因,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不少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各民族之间的差距较为明显,发展滞后的民族社会通过自身努力难以实现常态发展,与此同时,原有的民族发展差距还会不断加大,为此,为了实现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快速发展,就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民族政策,“催化”和助推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

  规范国家和民族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民族政策一方面规约着国家对民族的责任与承诺,影响着国家对民族的政治态度、地位承认和权利赋予;一方面规约着民族对国家的义务和忠诚,影响着各民族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政治信任和政治参与。[2]

  我国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在于尊重和保护各民族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前,历代封建王权以强力维护帝王的权威和国家的统一,其主要措施是实现不同民族统治者之间的联合,但在社会内部却存在着较为普遍的民族歧视、剥削与压迫。新中国的成立则以各民族无产者的联合为基础,以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以民族区域为制度安排,结构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很快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党的地位后,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主导,开始进行自上而下的多民族国家构建,以民族平等、团结为总原则,在意识形态和具体工作中纠正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在民族识别的基础上,保障和扩大各民族的政治参与,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民族政策体系,从政治、经济、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方面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确立和发展制定规范。旧社会遗留的民族隔阂逐步被民族团结弥合,民族歧视被民族团结化解,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不断增加,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境况大为改观。尽管其间经历了“文革”的冲击以及一些环节的曲折和失误,但民族团结进步在今天依然是主流。“历史已经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比较好的处理民族问题,赢得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中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政策,这些政策确定了行为规范,消释了种种矛盾,赢得了人心。”[3]

  二、当前我国的民族政策实践环境

  民族政策实践环境是指既定民族政策贯彻执行环节所处的环境。我国当前的民族政策实践环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构成。自然环境由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生物环境等要素组成,社会环境由社会经济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要素构成。从不同的研究视角还可以将民族政策实践环境分为宏观环境(整个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环境)和微观环境(如民族自治地方的政策环境)。

  由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生物环境组成的自然环境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区域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一项民族政策的执行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灵活执行,避免一刀切。这也决定了国家政策要么给出宏观指导意见,由民族自治地方配之以具体方案;要么具体针对某一区域的特点,将政策微观化、细致化。同时,由于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民族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考虑生态成本,在进行政策评估时,要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一并考虑。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为现阶段的民族政策实践环境增加了关心生态的新内容。

  由社会经济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要素构成的社会环境具有时代性、综合性、主题性的特点。社会环境的时代性表现在21世纪的民族政策执行既要面对全球化的潮流,又要保持民族性的特点,共性与个性同时关照;社会环境的综合性是指在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期,既要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又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还要重视民族文化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现阶段我国民族政策的实践环境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综合性特点;社会环境的主题性是指在现阶段民族政策面临解决一些必要的主题,比如民族地区的生态环保问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问题、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民族扶贫问题、西藏和新疆等边疆地区稳定发展的问题等等。

  政策实践环境的变化要求民族政策随之而动。一方面要阶段性的评估、终结一些失效的、与现行环境脱节的政策。有关学者的研究统计表明,从1949年到2004年,财政优惠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50%、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62.5%、人口生育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75%、文化教育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92.31%、就业职业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100%、农业发展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70%、工业发展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57%、民族贸易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20%、扶贫优惠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92.31%、扶贫开发计划执行的稳定程度为50%、扶贫专项基金执行的稳定程度为80%、对口联合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75%、外贸边贸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71.43%。

  [4]另一方面,要根据新的实践环境要求及其衍生的发展任务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新的民族政策。新世纪以来,根据新的环境和发展任务,国家先后出台了《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规划;在2001年至2010年具体制定实施“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西部地区实行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实施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特殊政策”、“国家对西部地区实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政策”等十多项微观政策。把握现阶段我国民族政策实践环境的特点,明晰我国当前民族政策的目标和任务,是深入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三、影响民族政策效应的因素分析

  民族政策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治理的指导思想和举措,对其效应的评价可能来自于执政党对预先政策目标设定完成情况的评估,还可能来自于政策受益群体的满意度反馈,还可能来自于综合的社会评价,包括一项政策对于其他民族的连锁影响。但从根本上,有两点会对民族政策效应的评价产生影响,那就是道义和公正。

  道义是一种原则,这一原则会影响到民族政策的合法性,即公众对民族政策内容和目的的认可和支持程度。符合道义是制定和实施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只有更多不同民族的民众认为国家的某一民族政策是合理的、符合道义的,这项政策才会得到支持和认可,否则,将因缺乏道义支持而失去效应,甚至产生负面效应。

  公正是国家政策和政府行为必须恪守的价值基础。在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不仅要体现公平原则,而且要自始至终地贯彻公平原则。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人们只有在体现了公平的社会规则和社会关系中,才能最大限度地协作劳动、分工生产,积极创造社会财富,越高程度的社会公平就能够创造越高程度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5],民族政策应遵循社会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原则。我国各民族发展不均衡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以“不公平”的倾斜性支持政策形式,朝着公平的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政策目标努力。但这种“不公平”不能超出公平阈[6]的范围,否则,将导致逆向性歧视。

  此外,民族政策的立策基础也是影响民族政策效应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民族问题及其诱因复杂多变,民族政策的立策基础和效果评价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甚至是天壤之别,必须进行理性的思考。尤其是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与民族问题之间关系的把握。如果抛开政治、文化等因素,一般来讲,民族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会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但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其间的关系并不一定成立,甚至相反。

  西班牙的巴斯克人和加拿大魁北克地区的分立主张在实现经济富裕后反而愈演愈烈。在特殊的情况下,贫穷不仅会成为民族分立的理由,富裕也可以成为民族分立的借口,而且这种情况已不是特例,西班牙的巴斯克人、前南斯拉夫的斯洛文尼亚人、克罗地亚人和比利时的佛拉芒人以及意大利北部“帕达尼亚”的独立,都有这方面的原因。[7]此外,西方的后物质主义思潮的兴起也启示我们: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在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或基本满足以后,其注意力很有可能转向对非物质生活以外的诉求,包括信仰、文化甚至是民族主义情结。

  此外,民族优待政策也可能诱发新的民族问题产生。在一些国家中,政府为减少民族冲突实施一些优待政策。其理论支持是:民族冲突是民族间经济差距的产物。实施优待政策的政府认为:这是一个成本较低的应付民族冲突的策略。为了绝大多数民族群体最终能够平等的竞争,至少在短时期内有必要实行倾斜的优待政策;来源于客观经济差距的民族冲突可以通过针对这些差距的政策的实行而消除。但引出的一个后果是使另一些在优待政策之外的民族心理失衡,导致民族之间、民族群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一些国家的事例表明,政府在施行民族优待政策的同时往往要承担经济和政治代价。研究者认为,如果严格地实行优待政策,有可能引起两方面的负面效果,一方面引发不被优待民族群体受歧视的愤怒,增加民族冲突;另一方面优待政策增加了落后民族中普遍存在的竞争无能感,增加他们需要特殊照顾的负罪感,还会增加他们由于实际竞争失败产生的对竞争的恐惧。[8]

  可见,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准确把握政策环境为基础,还要考虑到政策的综合效果。一个民族区域如果传统社会特征浓厚,在信仰等方面存在显著的民族特殊性,又存在政治精英的狭隘民族主义动员,甚至是民族分裂主义的煽动,经济落后则有可能成为反动精英进行政治动员的借口,但经济发展也可能会成为地区民族主义激升的基础。为此,针对不同的民族问题,民族政策要进行“多处方”的综合,共同致力于民族问题的解决。

  四、科学发展观对民族政策的指导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现阶段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对民族工作开展同样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全方位地关注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增强各民族的发展能力,帮助各民族改善生活,给予各民族更多的生存与发展机会,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加快消除各民族的贫困,即努力消除各民族的知识贫困、权利贫困、人力贫困和收入贫困等。[9]民族政策是推动民族工作进步、促进各民族发展的重要手段,民政政策实践过程就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公务员之家

  (一)更好地体现公平

  社会主义民主意味着公平,意味着权利和利益的共享和共有,意味着同等地位的同等待遇。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向横向拓展,民族成员之间跨传统居住区域的多向流动增加,各民族内部结构性变化和民族社会分层流动加快,民族成员内部贫富两极分化明显,民族成员之间之地位与待遇的比较就表现得更为直接。这种局面致使相同社会分层上的不同民族的成员因为享受不同的政策,产生不同的感受,进而会影响到民族关系。因为我们的民族政策可以高度概括为是“族体共享”的政策。民族政策整体运行环境发生了明显的时代变化,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的联动性作用加强,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渗透到社会各层面、各领域,以人为本要体现人本关怀,要体现对各民族弱势群体的同样关照。

  (二)更好地体现照顾

  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中更重要的是要强调在政府的决策、政府的行政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哪类人。在我国,由于历史、自然环境等综合原因,形成了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基于发展不平衡而产生的民族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大局。为此,以人为本应体现出明确的指向性,那就是加大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支持力度,尤其是要特别关注那些亟待加快发展的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民族之间发展的差异性、差距度决定了以人为本要具有“民族特色”和针对性,要突出强调通过民族政策激活民族发展的内部活力,让受益的民族获得自身永续性的发展能力,而不是一时的“福利”。

  (三)民族政策以维护和实现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

  以人为本,强调的是以人的利益和人的发展为根本,但它强调的不是某个人的利益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决定了以人为本理念中的“人”,指的是中国人民,利益指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发展指的是中华民族的发展。从另一个角度讲,是以中国56个民族人民的利益为本,是以中国56个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为本。民族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目的是维护、保障和实现各族人民的利益,一项具体的民族政策既要使作为政策客体的民族受益,也不能损害其他民族的利益。

  五、民族政策的优化与创新

  科学发展观反思了过去发展的挫折与教训,汲取了人类关于发展的最新理念,其内涵集发展应体现的人性伦理关怀、发展的理路与范式选择、对发展的本质认识于一体,对民族政策的内容优化、实践过程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将理想目标微观化、具体化,进一步发挥民族政策的规范作用

  在多民族国家的构建初期,为了聚合民心,提高各民族成员对未来发展的预期,提出和确立民族关系和民族发展的理想目标是必要的。平等、团结、自治、发展的原则及目标设定和旧社会民族关系恶化的状况相比,无疑激发了各族人民对未来多民族国家的向往,并积极投身于多民族国家建设。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一种价值理想,是一种宏观原则,也是一种发展目标,将其从抽象的信念转化为各民族群众身体力行的自觉需要一个过程,将其从口号、辞令层面切实内化为各民族群众之间的一种包容、尊重、理解、善待同样也需要一个过程。而以人文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并不单单是要求国家和政府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其更为深刻的内涵在于人人以人为本。社会发展的引领力量来自于政府权威,而实现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却在民间。

  民族政策的合法性来源于社会公众,民族政策的执行并不只是国家和政府的任务,民族工作也不只是某个或某些部门的工作。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工作因而是整个社会的工作,做好民族工作人人有责。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民族政策实践,要在继续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行人、财、物支持的基础上,也要注重通过微观化、具体化的政策渗透,进一步发挥民族政策作为规范的作用,规范政府、社团、公民在民族交往中采取正确的态度和得体的言行。民族政策既要通过看得见的一面体现出来,也要通过看不见的一面体现出来。

  民族政策是政府行为,也是公众行为。长期以来,人们似乎已经固定化的认为民族政策是政府行为,其结果是社会公众的责任淡了。民族纠纷、冲突的出现后,往往需要政府出面解决,普通民众怕、躲、靠、看,不主动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这说明,民族政策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社会基层发挥得比较薄弱。

  民族政策贯彻实施需要创新,民族政策要通过微观化、具体化、基层化、社会化来实施。如果各民族群众在日常交往中,都能彼此尊重对方、包容对方、克制自己的行为、矫正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真正人人以人为本,那么社会和谐的基础才会建立起来。

  (二)从群体受益向地区受益和个体受益转化

  目前,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族体共享”的政策。[10]这一传统来自于新中国建立初期。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到计划经济时代,除了满族、回族以外,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集中分布在传统的居住区域内,民族社会环境相对封闭、稳定,同一民族社会内部社会分层情况不突出,因此,在当时的实际情况下,实现民族政策“族体共享”是合理的。

  时至今日,我国民族政策的整体运行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向横向拓展,民族成员间跨传统居住区域的多向流动增加,民族散居化趋势更为明显,也就是说,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到计划经济时代的民族居住区域相对固定,民族社会环境相对封闭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二是在各个民族社会内部,社会分层现象比较普遍,民族成员内部贫富两极分化明显,群体性的民族经济社会差距被个体化的民族经济社会差距替代;民族成员之间之地位与待遇的比较更为直接,这种局面致使相同社会分层上的不同民族的成员因为享受不同的政策,产生不同的感受,三是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渗透到社会各层面、各领域,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公平、公正、平等已成为人们重要的社会价值追求,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公众的维权意识、民主参与意识都不断地叩问“为什么在生育、入学、就业、提干、福利等方面不实行各民族的完全平等”?

  以人为本要体现人本关怀,要体现对各民族弱势群体的同样关照。国家和政府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社会整体的扶贫工作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工作,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由此可见,如果再简单地实施“族体共享”的做法,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违背社会公正的原则。民族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应该微观化、细致化,不能再简单地“一刀切”。比如某些省在招收民族预科班学生时,招生政策原则上规定录取分数线可降低80分,结果吸引了大批城市少数民族学生报考,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计划数的录取方法,实际录取分数线只降低了几分到十几分,结果是:被录取的学生成绩好,但又不愿意多上一年的预科班,而这些省内欠发达地市需要照顾的少数民族学生却没有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城市内与享受这一政策的少数民族学生同等家庭环境和同等教育条件的汉族学生认为这对他们不公平。[11]这一政策的实施由于没有以照顾差距为基础,简单的以族体受益为标准,因而其结果是“该照顾的没有受到照顾”,“不该照顾的却受到了照顾”。

  (三)民族政策过程中体现民族关怀

  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以维护和发展各族人民的利益为目标的,民族政策是益民的社会工程,不只是简单的政府行政工作和任务。贯彻执行好一项民族政策的“催化剂”是民族关怀。所谓民族关怀就是要在具体的政策实践过程中,相关人员带着感情去工作,诚心诚意的带着对受益民族的尊重、爱护和关心去工作。这是政府公共责任感在民族政策执行上对公职人员的要求,是政府人员伦理自主性的体现。

  高效应的民族政策实践过程离不开民族关怀因素,民族关怀应充分体现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和政策监控等各个环节。

  民族政策制定是整个政策过程的起始阶段和首要环节。在这个阶段要进行充分地调查研究,汇集各方面民族发展的政策意向和信息,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进行政策实施预测,形成政策提案,经过合法化的过程,成为正式的准备付诸执行的民族政策。在这个阶段,为了确保形成的政策符合民意,应把民族政策的制定置放在整个社会环境中,吸纳广泛的公众参与,通过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和新闻媒体介入、举行听证会等途径、方式了解各方反应,了解受益民族群众和利益相关民族群众的真实想法,以确保政策目标真正为民族群众所急、为民族群众所想。

  民族政策执行是构成政策过程的中介环节,是将政策既定目标转化为现实的唯一途径。因此,这个环节相当重要。这个环节本身又包括政策宣传、政策分解、物质和组织准备、试点和全面铺开等环节。体现民族关怀以尊重民族群众的知情权为前提,通过必要的宣传让民族群众了解政策的内容和目的,让民族群众觉得民族政策与其生活密切相关,从而支持政策,积极参与政策执行。体现民族关怀也体现在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作用上,通过民族自治地方对民族自治权的充分运用,发挥出政策效益。在这个环节,应该充分发扬民主,避免主观作风和单一的行政行为模式化,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服务于当地各族人民。一些对口援建项目采取的“交钥匙”工程的做法,往往忽视了必要的民族关怀。为了各族群众、相信各族群众、依靠各族群众正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践行。公务员之家

  民族政策评估是判断政策效果的重要环节,政策评估将为政策的继续、调整还是终结提供依据,有利于促进民族政策的制定及其运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民族政策的评估可采用专家评估、民意收集、综合评估等方式,要以政策的效果、效益、效率为评估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意从经济指标、环境指标、生态指标、民意指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民族政策监控贯穿于整个政策过程的始末,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通过这个环节来监控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终结,有助于确保政策是否得到贯彻实施,以求达到预期的效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挖掘民族政策的监控源,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党委、民主党派、广大人民群众和人民团体的作用,尤其应注意吸收受益群体的代表参与政策监控工作。

  科学发展观要求民族政策实践应通过不断创新来实现以人为本,既要体现民族照顾,又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受益对象界定方面可采取两种思路:一是将民族照顾与地区照顾结合起来,即对于一些发展水平相近、自然环境相似、经济发展困难相同的民族和地区,实施同样或相近的政策,做到民族发展和地区整体发展同步考虑。二是由群体受益转向个体受益,基于民族群体的优惠政策向基于个人需求的扶助政策过渡,最后转变为基于公民权利的政府扶助,即谁需要帮助,政府就扶助谁。[12]

  总之,随着时代演进,我国民族政策的实践环境和整个社会的大环境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而要有效地解决这些新问题、应对这些新情况,就要以人文本,不断创新。

  注释:

  [1]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根据社会心理学中的认知失调理论于1963年前后提出了公平理论。其中公平差别阈(EDTequitydifferencethreshold)理论强调条件不相等的公平感,认为在人们心理承受的范围内,存在分配差别是允许的.根据个人工龄,职位,资历,劳动投入量等因素决定不同的人的收入存在的差别。条件不相同的人之间的收入差别过大(称为悬殊差别)或差别过小(称为无差别)时,都会造成人们的不公平感。只有适宜的差别分配才能产生公平感。所以,公平差别阈的概念是:刚刚能使两个条件不相等的人产生公平感时的适宜差别分配的比值。将这一理论借用到民族政策的影响上来,如果民族政策对某一民族的照顾过于优惠,超过了其他民族的心理承受限度就会对政策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2]青觉.民族政策:国家行为的政治规范[J].中国民族报,2007-02-02.

  [3]吴仕民.西部大开发与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194.

  [4]温军.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稳定性评估[J].开发研究,2004(4):23.

  [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6-10-18.

  [6]关凯.族群政治[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275.

  [7]潘志平.民族自决还是民族分裂[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108.

  [8]靳薇.世界各国的民族政策及其影响[J],科学社会主义,2008(2):94.

  [9]严庆.浅谈民族发展政策对科学发展观的回应[J].贵州民族研究,2005(3):18.

  [10]熊坤,新严庆.科学发展观与民族政策的时代特色[J].满族研究,2007(2):2.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

  一、民族贸易对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重要性的认识

  民族地区的不和谐,关键是经济利益的不和谐。民族贸易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能够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民族贸易通过一系列的民族贸易政策,包括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引导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民族地区商品流通,支持与鼓励民族地区民族特殊商品的生产。一方面满足民族地区人民生产生活的特殊要求,尊重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促进了社会和谐。另一方面推动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了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民族贸易现行政策的弊端

  在党和国家建国以来各个时期坚持实行的一整套特殊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我国的民族贸易不断发展。但与此同时,在贯彻实施国家民族贸易政策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1.改制后,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对象和范围问题

  自从对国有企业实行“抓大放小”和以调整结构、资本重组为内容的改革转制以来,民族地区大批基层民族贸易企业通过改、转、租、卖、并等方式,多已改变成为国有民营、社有民营、租赁或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的贸易企业网点。随着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全方位开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整个社会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给传统民族贸易及适应计划经济体制时代需要的一系列民族贸易政策的贯彻执行带来了很大冲击。

  2.民族贸易政策弊端问题

  现阶段一些经济政策依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很少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信贷、利率、汇率等现代化经济杠杆形式;经济政策以给钱、免税等输血式扶持为住,增长了少数民族人民的依赖心里,导致民族地区整个社会单求稳定、不思进取的倾向。

  3.建立和健全民族法的监督机制问题

  建立和健全民族法的监督机制是实施民族法规的重要保障。必须建立不执行自治法或法规的相应惩处法律,有明确的专门机构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民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并实施行政的、法律的处理和制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民族贸易政策调整的目标、思路、对策

  1.民族贸易政策调整的总体目标

  通过对民族贸易政策的调整,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市场经济不断繁荣,民族地区商品流通顺畅,民族地区人民的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特殊需求得到满足。另外,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不断发展,产品结构与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理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族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民族贸易政策调整的思路

  我国民族贸易政策的基本走向应该是:一是由“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转变。以“物”为中心,实行单纯以追求“GDP”增长为核心的“增长优先”战略,其经济增长的手段是加速资源开发。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旨在消除人类贫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在政策上,必须转变对民族地区政策投入的观念,逐步淡化以往优惠政策的安抚与救济色彩,强化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造血”功能。同时建立完善宏观的间接调控体系,综合运用计划、投资、财政、金融、税收体制改革后税率、利率、汇率和货币供应量等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尽量弥补民族地区的先天不足。

  三是民族政策向法律、法规的形式转变。为保障民族政策的有效执行,避免各级政府执行的随意性,民族政策应向法律、法规的方式转变。法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没有法制保障就没有健康的市场经济。

  四是保障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国的生态环境,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策将促使民族地区经济产业的开发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考虑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取向应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

  3.民族贸易政策调整的对策

  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对新时期的民族贸易政策及其操作实施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要进一步明确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对象和范围。我国的宪法已明确规定,个体经济与私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它与公有制经济在市场中享有同等权利。因此笔者认为:在国务院核定的民族贸易县境内,不论国营、集体、私营、合资、股份合作等何种所有制性质、何种经营形式,凡具备税务机关核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及其以上的独立核算、依法经营的公司、企业,其真正为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服务的商品购销和民族特需商品经营的业务部分,经当地民族事务局、审计、行业管理协会及市场监督检查等政府授权部门审查确认后,均应列入享受民族贸易各项优惠政策的范畴,以鼓励它们为经营民族贸易事业的积极性,稳定物价,并鼓励社会各界向民族地区投资,开发实业,促进民族经济发展。

  (2)进一步明确实施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民族贸易政策的主体。为了顺利贯彻落实民族贸易优惠政策,民委、财政、人行、企业和相关商业银行、合作社要加大协调衔接力度,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要切实抓住国家开始实施“十一五”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优惠政策(简称“两民政策”)的机遇,狠抓政策的到位。提高优惠政策的到位率,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

  (3)建立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民族法体系,严格遵守法律化的民族贸易政策。要加强有关立法工作,国家要将切实能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的民族政策上升为法律。将现行的政策措施同《自治法》中自治权的有关条款协调与配套。不仅要宪法、基本法和若干单行法相配套,而且各层次的一系列民族法规与基本法、单行法也要互相配套。

  (4)建立和健全民族法的监督机制。为了保障民族法的贯彻实施,要采取措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中惟独民族法缺少“法律责任”一章。建立和健全民族法的监督机制是实施民族法规的重要保障。

  (5)在信贷和财政方面给民族贸易企业优惠政策

  ①信贷方面。现在是市场经济,一是要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信贷现代化经济杠杆形式,贴息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比财政直接补贴而言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将更大,应该继续推行目前的贴息政策模式。二是针对定点生产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取得贷款难度较大的现状,建议进一步扩大承贷金融机构范围。三是允许利率适当上浮,允许金融机构对优惠利率“先收后返”。

  ②财政方面。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持民族贸易的长效机制:首先,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民贸企业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新增财政支出向民贸企业倾斜。其次,完善财政扶持民贸企业投入政策,吸收社会资本。一是通过补助方式。二是完善货款财政贴息政策,加大贴息力度,将贴息政策面向所有金融企业。三是完善财政扶持民贸企业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其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优化。作为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重要手段,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民族地区具有重要意义。民族地区曾经历了以财政优惠形式出现的宽泛意义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在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方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需在总量、结构、分配办法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

  再次,税收方面。针对目前税负不公平、财税不合理、政策倾斜不明显、地方税不完善,笔者认为一是改革完善分税制财税体制,增强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首先,是要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在将事权下放给地方的同时把必要的财权划归地方,使地方有充分的资金满足所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其次,是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管理权限,使地方可以结合当地不同模式和不同特点自主调节、配置地方资源。二是赋予民族地区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三是构建有利于刺激投资增长的税收制度。四是完善地方税收制。合并某些重复设置或性质相近征收有交叉的税种,如将车船使用税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与印花税、房产税与城市房地产税分别合并为一;进一步发挥地方税制的财政、调控和监督职能。

  [摘要]民族贸易能够加速民族地区商品流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对我国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民族贸易现行政策弊端的分析,提出了民族贸易政策调整的目标、思路及对策。

  [关键词]民族贸易政策和谐社会弊端调整

  民族贸易是实现民族地区商品流通、保障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对我国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原有的民族贸易政策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要求,对我国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产生不利的影响。鉴于民族贸易发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尝试着对民族贸易现行政策弊端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族贸易政策调整目标、思路及对策。

  参考文献:

  [1]向绪爱:边境贸易是沿边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06)

  [2]王兆峰张海燕:民族地区农产品市场创新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研究[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7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

  摘要:近年来,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作为中国经济重要的一部分,也是特殊的一部分,已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那么,少数民族的文化对民族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民族经济的增长是否会对民族文化的弘扬同样有影响?因此,本文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文化视角研究经济的发展,探究民族文化和民族经济之间的关系,分别分析了民族文化和民族经济之间的互相影响机制,得出结论:只有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平衡发展,才能真正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崛起。

  关键词:少数民族;民族经济;民族文化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民族地区的经济受到更多的关注。民族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改革的发展方向与整体步伐、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睦、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重大的影响,在民族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民族文化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力量,是民族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协调的关系可以使它们之间达到平衡状态,从而才能更好地发挥少数民族地区所贮存的经济潜力和文化潜力,才能把各种优势资源转化到经济建设上来,提高民族地区的经济效益。

  二、文献综述

  (一)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有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研究成果如下:李曦辉,雷聪通过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思想基础、现实需要、不竭动力和独特举措,说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已经取得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中国经验[1]。张学敏、姚姿臣通过对我国民族教育经济的演进分析以及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分析,点明了我国民族教育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并给出建议。周晓唯通过研究了我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得到了促使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和动力。马先标把民族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为民族经济学下新定义。崔亚虹通过分析少数民族地区所遇到的经济和文化问题以及两者之间的影响,进而提出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的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繁荣的必然选择。郑建锋认为各民族之间加强文化互动,尊重彼此文化的差异性,搞好民族之间的关系对地区经济的全方位发展有重要意义[2]。

  (二)相关理论

  1.民族与民族经济

  关于民族的概念,从汉字组合上来看,民族是经过长期历史发展而形成的共同体。国外资产阶级认为,民族是国家,国家即民族,也有人认为民族是精神,是命运共同体,是具有相同命运的社会人群,也有学者将政治融入民族的含义中。本文总结后给民族下定义为:经过长期历史发展在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有共同特征的一类人群的共同体。在中国,民族通常以“少数民族”的意思出现,并在多种语境下互通。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少数民族,通过查阅资料得到少数民族的概念为:在多民族国家中,除主体民族以外的民族称为少数民族,通常人口占比较少,可以是原住民族,也可以是外来民族。民族经济可以指国家层面的经济,也可以指国家内部的经济。对于国家层面而言,民族经济即世界各个民族国家的民族经济,以及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关系,对于国家内部层面而言,民族经济主要包括国内各支部民族经济和支部民族之间的降级关系。本文参考施正一的观点,把民族经济定义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每一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称。在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指的就是除汉族以外其他各民族的社会生产生活。

  2.文化与民族文化

  文化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在近代,明确给文化下定义的就是泰勒,在他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指出:文化或者文明是一个复杂整体,包含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社会成员所能获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大多数学者对他这个定义表示认同。后来的专家们也尝试对文化进行定义,但一直没有一个获得大家公认的定义。本文参考文献后将文化定义为:文化是描述人类社会综合现象的工具,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民族文化指的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的并赖以生存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总和。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独特的价值观念、行为观念、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构成了各个民族独特而美丽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社会生产生活的真实写照,是民族生产生活历史积淀的结果,具有特定的历史个性及价值取向。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对分析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制度的变迁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三、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现状

  (一)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民族经济也有了很大的提升和进步,国家也出台了很多经济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但是目前在经济发展中仍有不利因素存在。地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没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位于边境地区。这些地区相对于中心发展城市来说,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严重阻碍了与外界的信息交流,不利于区域合作和经济发展。其次,很难吸引外商投资来改变当地的经济状况,仅靠当地经济的单独发展,很难走上经济发达的道路。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升级缓慢。民族地区的大部分居民都以第一产业为主,仍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受地理位置的影响,很少发展工业,即便有一些农畜产品已经形成工业链,但是仍以初级产品身份上市,没有形成品牌优势,无法给本地区的经济带来很强的辐射作用。第三产业的发展极其缓慢,发展条件严重不足。

  (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这一点在少数民族地区更加突出,甚至很多少数民族文化面临趋于消失的情况。少数民族的有形文化遭到破坏。少数民族地区的古老文物,古代建筑随着时间的冲刷,破坏严重。同时,随着经济的开发,生态环境也遭受到破坏,文化和生态的双重破坏,使得当地居民既不能顺利接受“先进文化”,走向富裕,又不能回到原来的生产生活方式,于是,就会出现精神生活的萎靡现象。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也在流失,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力也在变弱,在国民文化中的地位较低。一般一国的主体民族都会把自己的文化当成最先进的,所以,久而久之,少数民族的文化会在与主流文化交流的过程中逐渐被同化。其次,少数民族独特的民族节日、服装、歌舞、语言受到越来越少的传承,特别是民族的文字,年轻人都去追逐主流文化了,很少有人愿意继续传承这些传统文化。

  四、少数民族文化对经济的影响

  (一)少数民族文化对经济的积极影响

  1.少数民族文化推进经济制度的调整与升级

  由于不断的发展和积累,民族文化逐渐转化为一些民族社会结构,首先形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基础,其次在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受统治者的某些意识形态的影响去发展。在发展文化的同时促进了经济的调整,推动了经济制度的调整与升级。而且少数民族文化还充当了民族经济的稳定剂,民族文化一直在缓冲外来的冲击力,使得本地区经济处于稳定的状态。

  2.少数民族文化带动当地经济的增长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与其他地区相比,独特的文化是最具有竞争力的资源,少数民族在其他很多方面的条件不尽如人意,因此只能通过自身独特的文化来占据一部分市场空间,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且文化本身就可以作为一种文化产业去发展。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也是实现“文化力”向“经济力”的转变。比如新疆维吾尔族典型的新疆舞蹈,以及其他旅游产品很好地促进了当地的发展;贵州的黔东南西江千户苗寨发展旅游业,充分挖掘了民族文化资源,为当地带来了可观的收入;有的地区还借鉴了国外的山水实景表演,利用高科技舞台生动形象的表演民族历史和习俗,比如《丽江千古情》《九寨沟千古情》《宋城千古情》等作品是当地旅游业的一大特色。同时,民族文化具有一定的历史传承性,优秀的民族文化,不仅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还激发人们的创造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二)少数民族文化对经济的消极影响

  1.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引起经济发展的滞后

  少数民族的民族凝聚力使得民族内部团结、稳定。同时,这种内聚力也抵抗着外来信息的“侵入”,一旦有外来信息,民族地区就很表现出排斥、抵抗,他们缺少相应的创新意识,缺乏尝试的勇气,享受着“未来重复过去”的生活模式,长期处于自我封闭状态,以及单一的生产模式不利于本民族吸收先进文化发展本地区经济,也不利于参与地区经济合作,共同发展。其次,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语言差异也给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阻碍,限制了与其他地区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进一步交流和传播,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2.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制约性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政治以及宗教信仰也都在不断变化,但是长期的文化观念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一些落后的价值观,行为观,道德观仍然在影响着民族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西北、西南的农村地区,一些落后的习俗,比如“女孩子十四岁就要求出嫁”,“女孩子不能读书”,“多生孩子能致富”严重阻碍了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传播。对于大胆改变陋习的创新者,得到的不是拥护与支持,而是嘲讽与诋毁,直至把新观念,新方法杀死在摇篮里。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极其迷信,理性的封建迷信有利于民族的稳定,但是有悖于常理的迷信则深深的束缚着人们的思想,无论出现什么不顺利的事情都通过巫术驱除,会造成生产资料与物质财富的浪费,影响着家庭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民族文化既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动力又是阻力。推动经济发展的是民族文化中的显性因素,即顺应时代潮流,能在文化商品和旅游活动中,让游客在不同的文化氛围中快速地娱乐消遣的优秀文化因子,这些会顺着良好的发展方向,继续传递原有的优秀文化特质,对这些文化进行资本化运作后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相反,那些属于观念层次的,与现代市场经济的价值理念产生冲突的,落后的文化会沿着错误的路径“锁定”在某种无效的状态,对经济的发展产生负向效应。

  五、少数民族经济对文化的影响

  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对地区经济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也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有带动作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会把民族文化更深层次的价值潜力发掘出来。比如:通过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兴起,既渲染民族地区的文化氛围,又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发展,同时,民族文化的传承过程又提供了很多就业机会。如今,发展就必须要打开大门,引进外部先进的技术,吸纳先进知识,无形之中加大了民族文化传承的难度,使民族文化逐渐同化发展。其次,我国有较多不同种族的少数民族,且各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所以,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会给少数民族文化带来很强的冲击力,削弱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总之,民族文化和民族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更多的是相互推进,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们要正确认识这种关系,才能通过对这种关系的调节,达到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的动态平衡。虽然我国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非常有特色地地道道的民族文化,但是他们的经济发展十分落后,这也是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之间客观存在的问题。因此,只有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协调发展,才能充分激发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潜力和文化潜力,把潜在形态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状态的生产力,才能为少数民族缩小与其他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差距提供充足动力。

  六、建议及对策

  (一)积极引进高科技技术人才,完善科技人才的相关政策

  高新技术人才引进困难、流失严重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普遍面临的问题。少数民族地区通常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风俗和区域特点,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可以根据地方特色,因地制宜,更好地发挥各民族的特色价值,把民族的独特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民族地区一般位于偏远,较不发达区域,所以为鼓励更多的高科技人才积极加入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中去,国家可以出台少数民族人才引进政策,给予人才政策性优惠,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其次,国家可以开设科技培训班,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培养人才。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毕竟有一定的特殊性,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更了解实际情况,从而可以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文化等优势,形成产业链促进经济的发展进步,开创民族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二)加强与民族整体的互动,积极开发文化产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文化也出现了共享的局面,文化资源不再是谁家独有的了,这对民族文化特别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很大。同时,随着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互联网和新媒体的普及加深了各民族地区的人民与外界信息的交往。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少数民族要仔细筛选外来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把文化资源和当地的经济开发相结合,形成自己的特色文化产业,这样才能在文化争夺的浪潮中有立身之地。其次,要拓宽融资渠道,融资困难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巨大阻碍,所以民族地区要积极招商引资,利用资本这笔巨大的财富来优化配置,增强自身积累能力。

  (三)加大各民族教育力度的投资

  教育与文化的传播、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通过对民族文化对民族经济的消极影响分析可以看到,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束缚着民族经济的增长,而改变这些观念只能靠教育的力量。通过教育可以使当地人民获得科学知识,相信科学,拒绝迷信,逐渐抛弃封建思想。同时,通过科学知识的学习,可以培养当地人才,为投身家乡经济建设打好坚实基础。同时,各民族地区可以开设自己民族的特色课程,在培养学习兴趣的同时传承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李曦辉,雷聪.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中国经验[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0(06):34-40.

  [2]郑剑锋.基于民族文化的民族经济发展研究[J].商,2015(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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